习近平致中国新闻社贺信令海外侨界华媒界受鼓舞******
中新网北京9月27日电 (记者 罗海兵)在中国新闻社建社7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致贺信祝贺。海外侨界华媒界人士认为,贺信体现了中国最高领导人对海外侨胞和华文媒体寄予的深情厚意,让他们感到振奋和鼓舞。
习近平贺信中肯定中新社“坚持为侨服务”,希望中新社“积极联系海外华文媒体”“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海外侨界和华媒界人士认为,70年来,中新社以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和外国友人为主要服务对象,恪守联接中外、沟通世界,领军华文媒体、服务全球华人的职责,努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既勾勒侨乡的一草一木,又书写祖(籍)国发展宏大叙事,更在关键节点敢于和善于为华侨华人发声,逐渐建设成为世界华文媒体的资讯中心。成功举办的十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成为华媒人士的峰会和精神家园。
美国侨领、曾两次出席世界华文传媒论坛的著名报业出版人方李邦琴给中新社发来满满一张信笺的亲笔贺信,信中写到:作为身处海外70余年的老侨,通过中新社的平台及报道,了解了祖(籍)国及世界中华儿女的动态,在中新社成立70周年之际,不但要祝贺中新社生日快乐,更感谢中新社为国家为世界华侨的服务成就及精神。她表示,提高国际传播力及实效性是当前迫切的需要,希望中新社在国际传播上更增加“话语力”来讲好中国的故事传播中国的声音。
多位海外华媒从业者还围绕贺信中提出的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推动中外文明交流和民心相通,如何发挥好桥梁作用展开热议。
有着28年美国华媒经营经验的美国《美中报导》社长江维表示,当今世界,风云变幻,在这一情势下,更彰显了华文媒体的重要性。海外华媒应服务住在国受众,建设全媒体矩阵,接轨主流社会。“海外华媒人也是民间大使,应加大力度创办及参与更多的文化交流和商务联谊等活动,从而推动中外文明交流,民心相通。”
“世界正处于一个更加复杂激荡的时代,华文媒体应加强自身敏锐度,善于发掘中外共通性和共鸣点,增进中外民众相互理解才会让双方相互发现世界观中的底蕴。”斐济《斐济日报》总编辑杨鸿濂表示,“民相亲则国相通,一个和谐共处的舆论环境是世界人民所共同期盼的。华文媒体应借势而为,在世界舞台中树立真实客观且具有独特视角的形象。”
“海外华媒是海外华侨华人的精神食粮,他们关心祖(籍)国的发展,关注家乡日新月异的变化。”巴拿马《拉美侨声报》董事长周健表示,在国外每天面对大量各种语言文字的讯息,鱼龙混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秉持中正客观、爱国爱乡的华媒才有存在的价值和根基。
他说,“感谢习近平主席对海外华媒的关心!要讲好中国故事,增强对祖(籍)国的热爱,加大正面话语权,正本清源,华文媒体是一个重要平台。”(完)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